文件编号: | 信息分类: | 媒体聚焦 | 公开方式: | 主动公开 | |
索引号: | 13660-20180116-692743 | 发布日期: | 2018-01-16 | 公开时限: | 常年公开 |
责任部门: | 公开范围: | 面向全社会 |
近日,省住建厅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培训机构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》,以促进全省住建领域培训工作健康有序发展。
通知规定,申报培训机构的条件包括符合省住建厅《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专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》的有关要求;热爱建设教育培训工作,严格遵守建设教育培训,考试(考核)有关规定,切实维护考试(考核)工作的公正性、严肃性。
通知对培训的类别进行了划分:“八大员”、“三类人员”、检测员、特种作业人员理论、特种作业人员实操等五类培训机构。
通知还对培训机构的申报材料、申报流程提出了具体要求。
来源:江西省人民政府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