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件编号: | 信息分类: | 外阜 | 公开方式: | 主动公开 | |
索引号: | 13659-20180119-693068 | 发布日期: | 2018-01-19 | 公开时限: | 常年公开 |
责任部门: | 公开范围: | 面向全社会 |
记者从省农办获悉,至2017年底,我省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有效处理实现基本全覆盖,也意味着我省农村保洁长效机制已全面建立。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改善,乡风文明显著提升,为乡村振兴夯实基础。
实现全省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有效处理基本全覆盖,是2017年省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的重要内容之一。为此,去年初,各县(市、区)倒排出10%保洁水平相对较低的村庄,进行整治提升,着力补齐短板。
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和有效处理如何才能达到考核标准?省农办社会发展处处长邵晨曲介绍,通俗地讲,就是有组织机构、有保洁队伍、有处理设施、有经费保障、有工作制度。
为推进农村生活垃圾的有效处理,我省各地因村制宜推行垃圾收集处理运行模式。平原和交通便利的地区,按照“就地分拣、综合利用、无害化处理”的要求开展农村垃圾收集处理;丘陵山区、海岛渔区以及远离城镇的平原村庄,则实行“户分、村收、就地处置”;城镇郊区的村庄,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开展垃圾收集处理。
集中收集和有效处理离不开经费保障。我省各级财政加大农村垃圾治理宣传教育、转运站建设、车辆购置、处理终端建造、可回收物设施设置等方面的投入,通过整合专项资金引进民间资本、鼓励社会帮扶、争取金融信贷支持等方式,拓宽资金渠道,建立政府投入为主、社会投入为辅的多元投资机制。
截至目前,全省10%剩余村已有2689个村达标,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0%。至此,全省所有乡镇(街道)和96%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,部分地区达到100%。
摘自 《浙江日报》 2018.01.17 记者 许雅文 通讯员 孔朝阳